为认真总结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效应,根据《安徽大学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夏季毕业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获得安徽大学学历继续教育学籍的2023年夏季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按班级学生总数10%;
优秀学生干部按每班级评选1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学风正派,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3.正确处理工学关系,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坚持自学,勤学好问,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平均分在70分及以上,没有补考科目以及无作弊行为,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成绩达中等及以上。
4.按时缴纳学费。
(二)优秀学生干部
除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落实班级各项管理工作,弘扬正气,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2.关心班级、学院和学校建设和发展,热心为同学服务,团结带领同学进步。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将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已缴纳学费截图等材料提交给班主任。
(二)班主任审查: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班级综合考评并投票评选:班主任对审查后符合评比条件的同学进行汇总(按姓氏笔画排序),将个人相关信息在班级群内公示,组织班级同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投票(另行通知,班级投票人数必须达到该班级人数50%及以上,否则投票无效,该班级不参加评选)。按得票数从高到低(得票数须超过投票人数半数,票数相同取各科成绩平均分高的优先)择优确定初步人选后,在班级群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填写评优申请表。
(四)教学管理部门初审:6月19日前,教学管理部门将初审后符合条件的人选,以班级为单位,汇总报学生管理部。
(五)学生管理部复审:学生管理部复审后,将结果报学院评选领导小组。
(六)学院审定、公示: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对经复审的人选进行审核并公示。
五、评选全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对照标准,宁缺毋滥。如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优资格,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信息来源:安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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