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和《安庆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20〕19号),经2021年第二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成人高等教育超年限学信网学籍数据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保留学籍情形的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对学校注销学籍处理决定有异议,自公告日起5天内,可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安庆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籍注销人员名单
来源:安庆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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