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题: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求的。
1.下列社会关系由民法调整的是( )
A.未成年人与其父母之间的财产关系
B.有限公司与其部门之间的财产管理关系
C.个体工商户与税务机关有关纳税的财产关系
D.行政机关与违法行为人之间的财产处罚关系
2.下列表述中,属于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
A.实事求是原则
B.等价交换原则
C.诚信原则
D.公正原则
3.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招标是( )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合同生效的标准
4.诉讼时效中断后,过去进行的时效期间( )
A.一律无效
B.仍然有效
C.部分有效
D.视情况而定
5.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 )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6.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 )
A.遗产分割时
B.遗产执行时
C.被继承人死亡时
D.订立遗嘱时
7.贾某出生在甲市,户籍在乙市,常年生活在丙市,下列哪一选项视为贾某的住所( )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都可视为贾某的住所
8.李某在战争中下落不明,其家属如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必须( )
A.从下落不明满4年之后
B.从下落不明满2年之后
C.从战争结束时起满4年之后
D.从战争结束时起满2年之后
9.李某偷得手机一部, 卖给了不知情的小王。小王对该手机属于( )
A.善意取得
B.不当得利
C.无权占有
D.非法占有
10.下列关于租赁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租赁期限无论多久,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B.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C.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D.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1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足,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多长时间履行债务的期限( )
A.60日内
B.不少于60日
C.30日内
D.不少于30日
12.某甲耕作自己的土地时,需要绕经他人土地而通行属于( )
A.地上权
B.地役权
C.使用权
D.所有书
13.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属于( )
A.他物权
B.自物权
C.用益物权
D.担保物权
14.公民不能享有所有权的物是( )
A.土地
B.文物
C.汽车
D.房屋
15.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的是( )
A.土地所有权
B.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
C.海域使用权
D.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16.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丧失了( )
A.起诉权
B.债权
C.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
D.胜诉权
17.下列不属于担保物权消灭情形的是( )
A.主债权消灭
B.担保物权实现
C.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D.债务人破产
18.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当月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其辞职后招待私人朋友的,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19.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人格权系列的是( )
A.生命权、名称权、健康权、隐私权
B.生命权、健康权、亲属权、名誉权
C.名称权、健康权、监护权、名誉权
D.姓名权、肖像权、监护权、名誉权
20.在具备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时,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将合同解除的行为是( )
A.单方解除
B.协义解除
C.法定解除
D.约定解除
21.下列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
A.客运合同
B.承揽合同
C.买卖合同
D.工程承包合同
22.下列属于自然血亲关系的是( )
A.养父与养子的关系
B.养母与养女的关系
C.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
D.生父母与非婚生子的关系
23.放弃继承权的效力,追溯到( )
A.继承开始的时间
B.遗产分割的时间
C.遗产保管的时间
D.作出放弃意思表示的时间
24.送货人误将甲的货物作为乙的货物送给乙,乙取得该货物属于( )
A.不当得利
B.侵权行为
C.无因管理
D.其他法律事实
25.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 )
A.民法在我国领土、领海、领空的效力
B.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
C.民法对哪些人有约束力
D.民法效力的范围
26.姻亲是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下列不属于我国婚姻家庭法中姻亲的是( )
A.血亲的配偶
B.配偶
C.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D.配偶的血亲
27.依据现行的《民法典》,以下关于送养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孤儿的监护人不可以作为送养人
B.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可以决定送养
C.社会福利机构不可以作为送养人
D.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28.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后放弃遗产时,所放弃的是( )
A.继承权
B.遗产的所有权
C.遗产的占用权
D.遗产的用益权
29.兄弟姐妹是( )
A.第一顺序继承人
B.第二顺序继承人
C.第三顺序继承人
D.第四顺序继承人
30.下列选项中,不会导致继承人继承权的丧失的是( )
A.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B.因过失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C.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D.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31.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收养关系成立的必经程序是( )
A.办理收养公证
B.订立收养协议
C.订立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
D.办理收养登记
32.某施工单位修地下管道,未设安全装置,甲、乙两个儿童打闹没有注意到下水道井盖未盖,乙跌人井下摔伤,花去医药费3000元,乙的损失应该由( )
A.该施工单位负责
B.甲的监护人负责
C.乙的监护人负责
D.建设单位负责
33.甲、乙均未年满14周岁。一次,甲和乙互换价值大约1000 元的玩具,甲的父母表示同意。乙的妈妈因在外地工作,乙的爸爸表示同意。乙的妈妈知道后反对。甲和乙的行为的效力如何( )
A.有效
B.无效
C.可撤销
D.效力待定
34.村民甲(19周岁)路过村民乙家门口时,用一块石头向乙家所养且卧在乙家门口的狗打去,该狗立即扑向甲,甲因跑得快未被狗咬,狗咬伤了甲旁边的行人丙。丙因躲避,将路边丁所卖的西瓜踩碎3个。丙因治伤支付医药费60元。丁的3个西瓜价值16元。则( )
A.丙的损失由甲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B.丙的损失由己赔偿,丁的损失由丙赔偿
C.丙、丁的损失均由乙赔偿
D.丙、丁的损失均由甲赔偿
35.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人,应为( )
A.婚姻双方当事人
B.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
C.婚姻任何一方当事人
D.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6.简述地役权的概念与特征。
37.简述债的种类。
38.简述法定代理终止的情形。
三、论述题:39小题,20分。
39.试述物权的效力。
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0. 2009年5月,某县电力公司经批准架设的高压电线路,与某甲的私有平房屋之间垂直距离大于4米。2011年4月,某甲未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将平房加盖为三层半楼房,东边三楼阳台与高压电线之间最近的距离只有40厘米,当地电力部门对某甲的翻建行为未加阻止。2011年7月,某乙到某甲家中度暑假,于晚上在阳台乘凉时,被高压电路所吸而触电受伤。经过某县人民法院法医鉴定,其伤情属于重伤范围。同年9月某乙向某县法院起诉,要求电力公司承担责任。
问:
(1)电力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其归责原则是什么?
(2)某甲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其归责原则是什么?
41.甲与妻子乙以及儿子丙一家3口出门旅游。途中不幸飞机失事,3人身亡。经清理,夫妻俩共有财产50万元,另外有一套登记为乙所有的住房。这套住房是乙7年前尚未结婚时继承父母的遗产,现在乙的弟弟提出要回房子的要求,甲的父母不同意,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问:
(1)如何确认3人死亡的先后次序?
(2)如何确认甲和乙的遗产范围?
(3)甲、乙、丙的遗产最终归谁继承?为什么?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选择题
1.[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调整的对象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 《民法典》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因此应选A项。
2.[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4~11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原则。
3.[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要约邀请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473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4.[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诉讼时效中断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19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
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5.[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责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本题中,甲、乙约定乙在A站叫醒甲,但乙并没有在法律上受该约定约束的意思,属于好意施惠关系,甲、乙之间并不存在合同关系,因此A、C两项均不正确。既然甲、乙的约定对于已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就无义务叫醒甲,也谈不上侵权责任的问题,因此B项错误。
6.[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继承开始时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1121条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7.[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经常居住地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25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8.[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宣告死亡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46条的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1)下落不明满4年;(2)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第41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本题宣告李某死亡的时间应是战争结束之日起满4年。
9.[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善意取得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移转给他人或设定他物权,受让人因善意而依法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或他物权的制度。
10.[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租赁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707条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1.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留置期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453条的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60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2. [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地役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相邻一方必须在另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相邻一方可以取得地役权,因此而给相邻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通行一方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所以选B项。
13.[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所有权性质的知识点。
[L应试指导]所有权是所有权人对所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它属于自物权。本题中,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14.[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所有权范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 A项,公民不享有土地所有权,因为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15.[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抵押财产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399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16. [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诉讼时效的效力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的起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本身也不消灭,仍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是其丧失了胜诉权。
17.[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担保物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393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1)主债权消灭;(2)担保物权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18. [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表见代理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172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本题中,虽然乙因故辞职,但是因为乙长期在丙餐厅签约招待客户,使丙餐厅有理由相信己是有代理权的,形成表见代理,所以甲公司应该付款。所以A项正确。
19.[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人格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990条的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B项中的亲属权和C、D项中的监护权属于身份权。
20.[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合同解除的分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单方解除是指单方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协议解除是指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将合同解除的行为。约定解除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在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因此应选C项。
21.[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实践合同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 实践合同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B、C、D三项都属于诺成合同,故排除。
22.[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父母子女关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我国将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即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A、B、C三项属于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23.[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继承权放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推断出放弃继承权的效力,追溯到遗产分割的时间。
24.[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不当得利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本题中,因第三人送货人的行为,使甲受损,乙取得利益,所以是不当得利。
25.[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我国领土、领海、领空的效力,所以选A项。
26.[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亲属的种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姻亲是以婚姻为中介而形成的亲属关系,但配偶本身是除外的。我国法律中比较公认的见解,姻亲主要包括:血亲的配偶、 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
27.[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送养人的条件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1094条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1)孤儿的监护人;(2)儿童福利机构;(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1095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因此本题D项正确。
28.[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继承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遗产分割前,继承人享有的是一种具有期待权性质的继承权;遗产分割后,基于继承权所获得的遗产成为继承人所有的财产,继承人对这些财产享有所有权。
29.[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继承的顺序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1127 条的规定,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可继承遗产。
30.[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丧失继承权的情形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1125 条规定了继承权丧失的5种情形,其中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动机必须是争夺遗产,即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否则不丧失继承权。
31.[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收养程序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1105 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32.[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1258条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施工单位修地下管道,没设置安全装置,应该对乙的损失负担责任。
33.[答案]A
[考情点拨] 本题考查了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限制行为能力人作出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待定,需要经监护人同意后才能生效。本题中甲、乙未满14周岁属限制行为能力人,作出交易1 000元的玩具不在他们的行为能力范围之内。甲经其父母同意,乙的父亲为其监护人,同意后即生效。
34.[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动物侵权与紧急避险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1250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D项正确。
35.[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撤销婚姻的主体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1052条的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当事人本人。
二、简答题
36.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地役权具有以下特征:
(1)地役权的权利主体为需役地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2)地役权是利用他人土地的用益物权。
(3)地役权是为需役地的便利而设定的他物权。
(4)地役权具有从属性。
(5)地役权具有不可分性。
(6)地役权具有期限性。
37.根据不同的标准,债的种类主要有:
(1)按照债的发生原因,债可分为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
(2)按照债的标的物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债可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3)按照债的主体数量多少的不同,债可分为单一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4)按照多数债权人或多数债务人各自对债权或债务的承受情况,多数人之债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5)按照债的标的是否可由当事人选择,债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6)按照两个相互联系的债之间的关系,债可分为主债和从债。
3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 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论述题
39.(1)物权的排他效力。物权的排他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即在同一标的物之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相抵触的物权的效力。
(2)物权的优先效力。
①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在同一个标的物之上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不同内容或性质的物权时,先成立的物权具有优先于后成立的物权的效力。
②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的客体和债权的给付物为同一标的物时,无论物权成立先后,其效力均优先于债权。
(3)物权的追及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是物权成立后,其标的物无论辗转归于何人之手,物权人均得追及物之所在而直接支配该物。
(4)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物权的妨害排除效力,是物权人于其物被侵害或者被侵害之时物权人得请求排除侵害或防止侵害,以恢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的权利。
四、案例分析题
40. (1)电力公司应承担责任,电力公司的高压线,在客观上造成了原告某乙的人身损害的结果,属于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情况,构成特殊侵权。其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2)某甲应当承担责任。某甲违章翻建三层半楼房,特别是东边阳台距离高压电线只有40厘米,而未能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主观上存在过错,对乙的损害负有定责任。 其归责原则是过 错责任原则。
41. (1)推定甲与乙同时死亡,丙晚于甲、乙死亡。
(2)分制甲、乙的共有财产50万元每人一半,房屋为乙个人财产,甲的遗产即为25万元,乙的遗产为25万元加上一套房子。
(3)甲的遗产应由其父母和丙继承,丙死后遗产由丙的祖父母即甲的父母继承,乙的遗产由丙继承,丙死亡后,也由丙的祖父母继承。即遗产最终归甲的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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