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择题: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A.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C.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D.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2.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件范围的是( )
A.立遗嘱
B.支付违反合同
C.某人遭雷击身亡
D.订立合同
3.在民事责任方式中,适用最广的责任形式为( )
A.赔偿损失
B.支付违约金
C.继续履行
D.恢复原状
4.对于宣告失踪案件,若是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失踪时间起算点应该是( )
A.最后离开住所或居所之日
B.战争开始之日
C.战争结束之日
D.参军之日
5.下列选项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 )
A.抵押权
B.质押权
C.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D.留置权
6.诉讼时效作为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它一般只适用于( )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7.下列选项中,不是民法渊源的是( )
A.国务院制定的民事法规
B.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民事规章
C.地方各级人大的决议中的民事规范
D.县级人民政府的民事决议
8.支配权和请求权的划分,是按照( )
A.权利人的不同
B.权利的客体不同
C.法律的具体规定
D.权利的作用不同
9.下列不属于营利法人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
C.基金会
D.其他企业法人
10.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的所有权属于( )
A.国家
B.发现者
C.集体
D.发现者所在单位
11.债的免除是( )
A.单方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C.单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D.双方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
12.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乙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不得向甲主张
D.乙公司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权利
13.能够发生不当得利之债的事实是( )
A.债务人清偿了未到期的债务
B.给付了因赌博而欠的钱
C.收款员多收了顾客的款
D.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
14.在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的承担者是( )
A.债务人
B.债权人
C.债权人与债务人
D.债权人,但债务人承担补偿责任
15.下列选项中,属于担保物权范围的是( )
A.地役权
B.宅基地使用权
C.居住权
D.留置权
16.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
A.森林
B.存放的货物
C.行为
D.飞机
17.甲与乙是好朋友。一日,甲对乙表示,愿以1300元的价格将自己一台八成新的彩电卖给乙。因为乙不需要,遂将这一消息告知丙,丙向甲表示愿以1300元买下甲的彩电。丙的行为属于( )
A.要约邀请
B.要约
C.承诺
D.反要约
18.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先后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拒绝对方请求履行合同的权利为( )
A.不安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永久性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19.买卖合同属于( )
A.双务、有偿、实践法律行为
B.双务、有偿﹑诺成法律行为
C.单务﹑有偿﹑实践法律行为
D.双务、无偿、诺成法律行为
20.我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 )
A.无须经债权人同意
B.可以经债权人同意
C.应当经法院同意
D,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1.2011年韩玉笙因盖房挖地基,发现一个瓦罐,内有500块银元及一块棉布,上面写着“为防日寇,特埋此。王天民,1938年7月5日”。王天民为王大水的爷爷,1938年7月8日被日寇杀害。该500块银元( )
A.应归韩玉笙所有,因为是他发现的
B.应归王大水所有
C.应由韩玉笙与王大水平分
D.属无主财产,应上缴国家
22.下列哪种情况,是客观履行不能( )
A.拒绝履行
B.因意外事故发生使合同不能如期履行
C.合同约定将某人送上月球
D.出卖劣质货物
23.甲,乙合作建一楼房,前后楼上楼下各两间,中间隔一天井。建成后,双方约定,甲拥有前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乙拥有后截上下两间房屋的所有权。双方出入均由前截房屋右侧通行。天井,走廊、楼梯为双方共有。其后,甲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屋租给了丙。现甲打算将其所有的两间房卖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按份共有关系
B.甲和乙之间就该楼房形成共同共有关系
C.乙有优先购买权
D.丙有优先购买权
24.无因管理之债的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给付( )
A.报酬
B.为此支出的全部费用
C.为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D.收益的一部分
25.甲,乙结婚的第10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下列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
A.该房屋经过8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B.如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为夫妻共同财产
C.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D.即使甲、乙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
26.王明委托李华代买X型塑材,李华未征得王明的同意,同时购买X型和Y型塑材,此行为属于( )
A.有权代理
B.无权代理
C.不为代理行为
D.部分有权代理,部分无权代理
27.依我国《民法典》计算的四代旁系血亲,用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计算,则为( )
A.八亲等旁系血亲
B.六亲等旁系血亲
C.四亲等旁系血亲
D.三亲等旁系血亲
28.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两类,即财产关系和( )
A.婚姻关系
B.家庭关系
C.亲属关系
D.人身关系
29.王某(女)与李某婚后一直未育,李某想收养一个女童。在律师提供的咨询意见中,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收养必须经王某同意
B.王某与李某必须年满30周岁
C.收养人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D.李某与被收养女童的年龄应当相差40岁以上
30.遗赠的标的为( )
A.遗赠的财产权利
B.遗赠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
C.遗赠的财产义务
D.遗赠的财产
31.继父母子女间具有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条件是( )
A.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B.相处融洽
C.继父母与子女关系较好
D.继子女未成年
32.甲将摄录自己婚礼庆典活动的仅有的一盘录像带交给个体户乙制作成VCD保存,乙的店铺因丙抽烟不慎失火烧毁,导致录像带灭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B.甲可对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C.甲只能对丙提起侵权之诉﹐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甲可对乙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不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33.下列选项中,不被法律认为是违法行为的是( )
A.某甲为抢钱而打伤乙
B.公安人员在执行公务中殴打当事人
C.丙为抵抗抢劫而打伤抢劫人的行为
D.某公司将债务人放置在本公司的货物出卖抵债的行为
34.甲、乙,丙3人合伙开餐馆,甲出门面房折价10万元,为店主;乙出资金5万元负责经营管理;丙出技术,为厨师。3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负担。经营1年后,负债3万元,丁为债权人。对此债务( )
A.甲、乙、丙应按盈余分配比例对丁各承担1万元
B.应按约定由乙独自承担3万元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甲为店主,应由甲全部承担
35.甲放在阳台上的酒瓶坠落,造成行人乙受伤,关于该民事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
A.如果乙不能证明甲有过错,则甲不承担责任
B.无论甲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
C.无论甲是否有过错,都应当由乙自己承担责任
D.如果甲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责任
二、简答题:36~38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36.简述宣告死亡的概念和条件。
37.简述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38.简述遗嘱继承的特征。
三、论述题:39小题,20分。
39.试述婚姻自由原则。
四、案例分析题:40~41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40.农民田某于2004年去外国打工时在途中遇海难失踪,从此杳无音讯。2009年其妻胡某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田某死亡,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宣告田某死亡。由于年幼的女儿田燕一直身体不好,家中又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给田燕疗,2010年胡某将田燕送给膝下无子的邻村姚某收养,并办理了合法的手续。2011年,失踪多年的田某突然返回,法院随即撤销了对田某的死亡宣告。田某要求与胡某恢复夫妻关系,并提出田燕的收养未征得他的同意,违反我国《民法典》,是无效的,要求撤销收养合同。胡某不同意恢复夫妻关系,姚某不同意撤销收养合同,田某诉至法院。
问:
(1)田某与胡某间的夫妻关系是否可以恢复?
(2)田燕的送养是否有效?
41.村民某甲因养殖需要资金20万元,向某乙借款10万元,以自己的一套价值10万元的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某甲又向某丙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某丙占有。后因不可抗力,某甲严重亏损,不能及时偿还借款﹐某乙和某丙将其诉至法院,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又查明:某丙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该设备损坏,送某丁修理,某丙无力交付某丁修理费1万元,该设备现已被某丁留置。
问:
(1)某甲和某乙之间的抵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2)某甲和某丙之间的质押关系是否有效?为什么?
(3)某丙和某丁之间存在什么样的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选择题
1.【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19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事件与行为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事件与行为的分类是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主体的意志有关划分的。事件是与主体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C项符合题意。
3.【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责任形式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事责任包括返还财产,停止侵害,继续履行,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修理、重作、更换,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其中,赔偿损失适用最广。
4.【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宣告失踪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41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所以选C项。
5.【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用益物权的范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他物权。在我国现行民法中,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
6.【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诉讼时效适用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法律基于不同的价值取向,对不同类型的权利规定了不同法定期间,如适用于支配型权利的取得时效,适用于形成权的除斥期间,适用于知识产权的期间等,而只适用于请求权的是诉讼时效。
7.【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法的渊源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渊源是民法法律效力来源,A,B,C三项都属于民法渊源。D项,该主体没有制定民事法律的资格。
8.【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民事权利分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权利的作用不同,权利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所以,应选D项。
9.【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营利法人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76条规定,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C项属于非营利法人。
10.【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所有权取得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法律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所有权属于国家。
11.【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债的免除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债的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无偿法律行为。
12.【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债权人撤销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本题符合撤销权行使要求,不是代位权。
13.【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不当得利之债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他方遭受损失。根据题意可知,应选C项。
14.【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提存的效力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57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15.【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担保物权范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A,B、C项属于用益物权。所以选D项。
16.【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物的范围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上的物主要指有体物,包括A,B,D三项,C项可以作为债权客体。
17.【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要约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本题中,甲向乙的表示构成要约,因为乙拒绝,要约失效。丙向甲的表示构成新的要约。
18.【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合同抗辩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履行先后顺序时,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履行合同的权利,这种权利在对方为对待给付时即消灭,所以非永久性抗辩权。由此可排除C项。不安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都有履行合同的先后顺序。所以选D项。
19.【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买卖合同性质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买卖合同属于双务、有偿,诺威法律行为。
20.【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债务承担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551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1.【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埋藏物归属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本题已明确埋藏物为王天民所有,所有权明确,应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由其孙子王大水继承。所以选B项。
22.【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合同履行问题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履行不能指合同义务人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履行不能根据发生的原因不同,分为客观履行不能和主观履行不能。客观履行不能指基于客观原因,义务人不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C项,约定将某人送上月球﹐属于客观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
23.【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甲,乙二人依约定对该楼房的专有部分享有单独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不能简单地说成是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关系。甲将其所有的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出卖自己的房屋,根据《民法典》第726条的规定,丙享有优先购买权。
24.【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无因管理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民法典》第121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所以选C项。
25.【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1063条第3项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6.【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代理效力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李华的行为部分超越代理权,购买Y型塑材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27.【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亲等计算方法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使用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两边各三等,加起来为六等。兄弟姐妹为二等,堂,表兄弟姐妹为四等,则四代旁系血亲为六等。故选B项。
28.【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人身关系是最重要的,起决定作用的方面,财产关系从属于人身关系,不能脱离人身关系而存在。因此选D项。
29.【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收养人条件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1098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30周岁。第1102条规定﹐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第1101条规定,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故A,B,C三项的说法都是正确的,D项错误。
30.【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遗赠客体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所以选A项。
31.【答案】A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1072条第⒉款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因此选A项。
32.【答案】B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侵权责任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据此,提起违约之诉不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提起侵权之诉,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B项正确。
33.【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A,B、D三项都是侵权行为,C项是正当防卫,属于侵权行为的抗辩理由。
34.【答案】C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合伙债务承担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根据《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本题中,合伙人的内部约定,亏损由乙负担,约定对外无效,因为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选C项。
35.【答案】D
【考情点拨】本题考查了特殊侵权责任归责的知识点。
【应试指导】《民法典》第1253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二、简答题
36.宣告死亡是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条件:
(1)自然人下落不明满4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2年时间的限制。
(2)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3)须经人民法院宣告。
37.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是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不仅造成了对方的合同权利即债权(相对权)的损害,违反了约定义务,而且侵害了对方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了对方人身权或财产权(绝对权)的损害,违反了法定的义务。我国《民法典》第186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本条规定意味着受害人只能选择一种责任形式提出请求﹐法院也只能满足受害人一种请求,而不能使两种责任同时并用。
38.遗嘱继承具有如下特征:
(1)遗嘱继承的发生以存在有效遗嘱以及被继承人死亡为前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了遗嘱人的意愿。
(3)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份额的约束。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三、论述题
39.婚姻自由是指公民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完全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
(1)结婚自由。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自由有两方面的内容:第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容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欺骗,乘人之危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包办及非法干涉;第二,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离婚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亦有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夫妻双方有共同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者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诉讼权利;第二,离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婚姻家庭法对离婚的条件,程序﹑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既是对离婚自由的保障,又是对行使离婚自由权利的约束。
此外,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专属性人身权利。同时,婚姻自由也是相对的,婚姻自由权的行使不得违背法律、公序良俗。
四、案例分析题
40.(1)如胡某没有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与田某的夫妻关系﹐田某与胡某间的夫妻关系自动恢复。根据《民法典》第51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2)本案中,田燕的送养是合法有效的,田某不得要求撤销收养。《民法典》第52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
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因为在此期间其配偶是子女现实的唯一的法定监护人,送养只能由其配偶决定。
41.(1)某甲和某乙之间的抵押关系有效,民法典》第403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某甲的价值10万元的音响不属于必须进行抵押登记的财产,故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时,该抵押关系有效。
(2)某甲和某丙之间的质押关系有效,根据《民法典》第427条的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第429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某甲和某丙之间有质押字据并已将音响设备交付某丙占有。所以质押关系有效。
(3)某丙和某丁之间存在承揽合同关系和留置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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