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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成人高考《民法》亲权
发布时间:2019-08-18 作者:安徽成考网 http://www.ahcks.com/ 点击:

亲权,是指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人身、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

亲权的内容有:

(1)对子女人身享有的权利。

①保护权。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及生命安全负有保护的权利与义务。

②教育权。

父母有对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和思想道德进行教育的权利,防止其接受不良诱导,沾染不良习气。

③法定代理权与同意权。

父母是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由其代表子女进行意思表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子女从事与其年龄及智力因素不相符的民事活动,须经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


(2)对子女财产享有的权利。

①管理权。

为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享有保存与管理的权利。父母未尽职责,造成未成年子女财产损失的,应赔偿其损失。

②处分权。

为了子女的利益与需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可以依法进行处分。

③使用收益权。

在不毁损财物或无损财产权利的情况下,父母可以支配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以获取收益。若父母一方死亡或因对子女有虐待、遗弃行为而被剥夺亲权时,亲权一般由另一方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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