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号)、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实施细则》(赣教规字〔2021〕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东华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进行了审核,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东华理工大学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开设材料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等27个本、专科专业,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专业名称如下:
1、材料科学与工程(专升本)
2、测绘工程(专升本)
3、财务管理(专升本)
4、地理信息科学(专升本)
5、电子信息工程(专升本)
6、法学(专升本)
7、工程管理(专升本)
8、国际经济与贸易(专升本)
9、汉语言文学(专升本)
10、化学工程与工艺(专升本)
11、会计学(专升本)
12、机械工程(专升本)
1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14、市场营销(专升本)
15、通信工程(专升本)
16、土地资源管理(专升本)
17、土木工程(专升本)
18、学前教育(专升本)
19、遥感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20、应用化学(专升本)
21、资源勘查工程(专升本)
22、自动化(专升本)
23、大数据与会计(高起专)
24、电气自动化技术(高起专)
25、工程测量技术(高起专)
26、工程造价(高起专)
27、计算机应用技术(高起专)
如有异议请向东华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3日—2023年3月1日。
联系地址:江西省抚州市羊城路154号
联系人:李芃
联系电话:0794-8306784
电子邮箱:pengli@ecut.edu.cn
信息来源:东华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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