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成人高考《民法》不当得利
发布时间:2019-08-13 作者:安徽成考网 http://www.ahcks.com/ 点击: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获得利益,而使他人遭受损失。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
(1)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2)他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