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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成人高考《民法》代理的类型
发布时间:2019-08-07 作者:安徽成考网 http://www.ahcks.com/ 点击:

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

(1)委托代理。

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而进行的代理,为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授权代理。

(2)法定代理。

法定代理,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进行的代理。定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产生的。

(3)指定代理。

指定代理,指按照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权单位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


2、本代理与复代理

(1)本代理。

由本人选任代理人的代理,称本代理。

(2)复代理。

由代理人基于复任权选任代理人的代理,称复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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