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清创术是处理开放性损伤最重要、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通过清创,可以使污染伤口变为清洁伤口,开放伤变为闭合伤。加速组织修复,争取达到一期愈合。为了查明伤情,处理得更妥善,清创时常需适当扩大伤口,故又称扩创术。
二、清创术的时限
应越早效果越好,应尽可能争取在伤后早期,细菌仅停留粘附污染创面而未大量生长繁殖,侵入创道以外的组织引起感染之前施行,一般于伤后6~8小时内施行。但伤口的情况,不仅取决于处理时间,尚与细菌的致病力、局部血供和伤后早期处理是否得当有关。若伤口污染极其严重,4~6小时即可成为感染伤口,清创有可能促使感染扩散,可按感染伤口通过换药等处理达到二期愈合。若伤口污染轻,坏死组织少、局部血运丰富、早期已包扎并用抗生素,时间可适当推迟,伤后12小时或更长时间仍可清创,而头面部由于抗感染和愈合力极强,即使伤后72小时,仍可通过清创处理。
三、清创术的步骤
一般软组织的清创步骤如下:
(一)清洗去污:先覆盖伤口,清洗周围皮肤,再冲洗伤口,取出表浅的血凝块和异物。
(二)清理伤口:麻醉,消毒铺巾,仔细检查伤口,随即用无菌盐水冲洗,清除血凝块和异物,切除挫伤失活的组织,处理好伤口深部(必要时应扩大伤口、切开筋膜)待伤口比较清洁、血循环较好为度。
(三)缝合伤口:更换手术单、器械和术者手套,重新消毒铺巾。伤口内彻底止血,仔细修复(根据各种组织的特点进行)。按组织层次缝合创缘。根据清理后的伤口情况,可在缝合的伤口内留置引流物;或者只缝合深层组织,延期(2~4日后)缝合皮肤和皮下组织。
四、清创原则
(一)通常在急诊情况平稳后,再清创或清创参与急诊情况的处理(如大出血的紧急清创止血)。
(二)严格无菌操作。
(三)清创必须彻底,以利组织愈合及预防感染。
(四)重要组织如神经、血管、肌腿、器官、骨碎片要尽可能保存,若已断裂破损应争取一期修复。
(五)神经、血管、骨、关节囊应有组织、皮肤覆盖保护。
(六)力争一期缝合伤口,战伤则延期缝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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